中心簡介
「通識教育中心」負責全校通識課程之規劃、執行、檢討與精進。目前,設有中心主任一人,綜理中心行政業務,分設國文、英文、公民涵養三大學群。各學群內教師推舉一人為召集人,負責協調該組內之教學、課程等相關事務。就113學年度現況,中心所聘之專任教師共二十一位:國文學群七位、英文學群八位、公民涵養學群六位。依職級區分,教授四位、副教授八位、助理教授六位,所有專任教師均具博士學位,學有專精,兼具教學經驗與服務熱忱,並持續積極提升個人研究、產學能量。為因應學校發展、時代脈動、教學需求,將持續延聘校內、外專家學者開設不同類型之課程,充實通識課程之內涵,以期畢業生能符合現代社會與職場之需求,面對未來快速變遷之社會更具競爭優勢。另有三名行政人員,負責處理中心各項行政庶務。組織架構如下圖所示。
圖示 通識教育中心之現況組織圖
本中心最高決策單位為中心會議,依任務性質或功能,分別成立中心教師評審委員會、中心課程委員會、通識教育委員會,如下表所示。透過不同屬性的各項委員會,共同把關本校通識教育中心之各項執行成果。另外,於前述委員會之未盡事宜,中心另設置要點,包括「國立臺北商業大學通識英文課程學分免修辦法」、「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日間部四年制英文課程分級教學實施要點」、「國立臺北商業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學生選課注意事項」等,以利通識教育中心之整體業務順利執行,且有更具體之實行方針。
表1 通識教育中心各項委員會之功能
委員會 |
功能與職責 |
中心教師評審委員會 |
審議本中心教師之聘任、送審、升等、學術論著、研究發明、國內外進修、教授休假研究、重大獎懲及延長服務等相關事宜。 |
中心課程委員會 |
規劃本中心本位及核心課程(含研擬通識課程架構)及學程等相關草案等。 |
通識教育委員會 (於104年12月底成立) |
由本校校長擔任召集人,進行各院與通識課程相關問題整合外,此委員會亦針對中心之課程發展給予有用的建議。 |
本中心厚植學生基礎學力,開設語言思辯、公民涵養及多樣化的興趣選修課程,教學方式創新,且採用多元評量,以達通識通才之教育目標。此外,本中心配合各學院之不同性質,規劃該學院必修之跨領域通識課程。以上課程具體目標包括:加強道德品格、強化文化理解、鼓勵社會參與、推動環境保育等,厚植基礎軟實力,有效提升學生就業競爭力,並同時深化人文素養。